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缴存余额挂钩


发布日期: 2023-03-30 11:22:22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29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内,按照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小于25万元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25万元。确定的贷款额度,实际贷款时不得超过职工还款能力计算得出的最高可贷额度。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大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15倍计算。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20倍计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变化确定倍数执行标准,并发布执行。现阶段贷款挂钩倍数按1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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