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办理情况(2024年第9期)


发布日期: 2024-03-14 14:4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1.高新区市民反映:其在万杰路老张涮锅坊从事上锅工作,20231019日店内锅炉房发生爆炸致其受伤,住院期间该店将锅炉自行处理,导致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时缺少证据,该店至今未给其赔偿,要求协调赔偿。

高新区答复经核实,2023121日,诉求人已就相关事故赔偿问题与老张涮锅坊达成一致,商定由老张涮锅坊一次性赔偿当事人全部损失共计1万元赔偿金已支付完毕。现诉求人以误工费、护理费和伙食费等为由,再次要求老张涮锅坊赔偿,老张涮锅坊认为双方已签订协议并落实赔偿,不同意进行二次赔偿。已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纠纷。

2.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宝山管理中心北岭村村民,家中两个女儿。原有两处宅基地,2017年整村搬迁时,只安置一套90平住宅,而同村有两个儿子且有两处宅基地的家庭安置两套90平住宅,认为男女不公平对待,要求再分配一套住宅。

高新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家中共有两处宅基地,一处为原有宅基地,另一处为其丈夫于1998年购买本村一处宅基地,均未办理土地确权证,属于“一户多宅”情形。根据《北岭村新村建设分房安置方案》规定,“每户人口享受的楼房面积和宅基地置换面积相加置换大、小两套楼房”,其中 “一户多宅”的情况,按一户计算,应分配两套房屋,因此无法满足诉求人多分房屋的要求。诉求人反映的“同村有两个儿子且有两处宅基地的家庭安置两套90平住宅问题,是因为其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已提前向村委申请将购买的宅基地房屋做婚房使用,经村委认可为分房户后,按照分房方案分房。因诉求人未向村委申请购买房屋认定,故村委认定无法按照分房方案分房。已建议诉求人与北岭村委进一步协商,如仍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淄博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目前公司拖欠其三个月工资,其欲辞职但不被批准,且停发其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和补助金,并批准辞职。

高新区答复:经核实,诉求人已就劳动关系解除和工伤待遇等事宜,于202434日向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35日,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依法立案受理其仲裁申请(淄高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203号)。收到诉求后,仲裁委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协调未果。下一步,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按照法定流程进行裁决,诉求人表示愿意等待仲裁结果。

4.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四宝山街道外商居住区B12号楼商户,其东侧商铺租户设置的广告牌覆盖到其房屋墙面1米半左右,与该商铺租户协商未果,城管部门认定该广告牌违规应予拆除,但处理时间需要一年多,要求尽快拆除。

高新区答复:收到投诉后,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就广告牌纠纷事宜进行协调。经协调,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诉商家410日前拆除并更换广告牌

5.高新区市民反映:其是四宝山街道怡海云锦小区业主,当前物业公司合约已到期,需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选聘程序确定后续物业公司,要求加快推进选聘工作。

高新区答复:目前,怡海云锦小区业委会已就是否更换物业公司开展民意调查,预计331日公示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更换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四宝山街道和该小区所属社区奥林社区将协助业委会做好有关工作,加快工作进程,并全程监督指导,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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