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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来源 :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 2024-07-17 访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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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申请。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7月25日—9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办理地点: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二楼学生资助中心(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

咨询电话:0513—83102068

启东市学生资助咨询电话全年工作日工作时间开通。

二、贷款对象、额度及期限

1.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申请须知

1.户籍: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启东市。

2.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其他:借款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四、申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首贷

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上材料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二)续贷

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也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远程办理。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2024年新上线了“国家助学贷款”App,同学们也可通过App进行申请。

五、温馨提示

1.贷款办理高峰期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请学生及家长注意往返途中安全。8月为办理高峰期,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可先电话预约,错峰办理。

2.若您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休学复学、服兵役、退役复学等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做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信息变更。

3.2024年度继续实行阶段性延期免息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自动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照学生意愿协助其办理延期一年偿还2024年内的贷款本金。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4.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提额、还款等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避免蒙受损失。

(撰稿人:周晓娣 核稿人:朱峰峰 报送人:吴楠楠)